法律聲明

退款、退費與退換貨政策

課程、維修與樂器展售各有不同的退費規則,這裡把每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說清楚

生效日期

本政策的適用範圍#

  • 本政策適用於觸木音樂所提供的音樂課程、樂器維修、樂器與配件銷售及相關服務。
  • 本網站目前僅提供資訊,沒有購物車、線上結帳、線上付款、會員帳號或退款申請表單,您無法直接在本網站完成交易或提出退款申請。
  • 實際交易可能於實體門市進行,或透過電話、電子郵件、LINE、社群平台、蝦皮購物及其他方式成立。
  • 不同交易方式及服務性質所適用的取消、退費與退換貨規則可能不同,請依本政策中與您交易類型相符的內容辦理。
  • 蝦皮購物訂單除適用相關法令及本政策外,也應依蝦皮購物平台當時有效的退貨退款流程辦理。

通訊交易與七日解除權#

  • 所謂通訊交易,是指消費者在訂立契約前,未能實際檢視商品或服務內容,而透過電話、網際網路、LINE、電子郵件、型錄或其他類似方式與業者訂立契約。
  • 並非所有透過電話、LINE或網路聯繫的交易都一定屬於通訊交易。若消費者在訂約前已到店實際檢視、試用商品、試彈樂器或了解服務內容,仍應依實際交易過程判斷。
  • 符合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要件,且無法律規定的合理例外情形時,消費者原則上可以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可供保存的書面、電子郵件、LINE訊息等文字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或負擔退貨費用。
  • 商品的七日期間,依法通常自收受商品的次日起算。消費者於期限內寄出商品或發出解除契約的文字通知,即視為已在期限內行使權利。
  • 如果我們在交付商品或服務時,沒有依法提供解除契約的期限、方式及相關資訊,七日期間依法可能自補行提供資訊的次日起算;但自原本七日期間起算後超過四個月,解除權即告消滅。
  • 法律另有規定的客製化商品、特定數位內容、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及其他合理例外情形,經我們在交易成立前明確告知後,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
  • 經主管機關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服務,應依該定型化契約規範中的解除、終止及退費規定辦理。例如依法適用短期補習班規定的課程,原則上依課程契約及短期補習班退費規定辦理。
  • 契約審閱期與七日解除權是不同制度。契約審閱期是讓消費者在簽約前閱讀契約內容,並不當然代表簽約或開課後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。

課程取消與退費#

  • 一、適用原則:
  • 本店課程退費依雙方簽訂的課程契約及實際適用的教育、消費者保護與其他相關法令辦理。
  • 課程如依法適用短期補習班相關規定,退費標準不得低於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》及所在地主管機關所定規範。
  • 如果所在地主管機關、個別課程契約或本店另行承諾的退費條件對學員更有利,應依對學員較有利的規定辦理。
  • 二、契約審閱:
  • 使用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定型化契約時,我們會提供至少五日的契約審閱期間。
  • 審閱期間是提供學員或法定代理人閱讀契約,不代表已經簽訂契約的學員,可以在開課後五日內無條件要求全額退款。
  • 三、學員因個人原因申請離班或終止課程:
  • 課程如適用短期補習班退費規定,原則上依下列方式辦理:
  • 學員於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九十。
  • 前項可扣除的百分之十如超過新臺幣一千元,超過一千元的部分仍應退還。換言之,開課前退費所扣除的金額原則上最高為新臺幣一千元。
  • 學員於實際開課日起,且尚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時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十。
  • 學員於已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以上後提出退費申請者,依法得不退還當期已繳費用;如個別契約另有較有利的約定,依較有利的約定辦理。
  • 退費計算所稱的「約定繳納費用總額」,包含該期約定收取的學費、報名費、訂位金及其他費用,不得先扣除特定名目的費用後再計算退費。
  • 代辦費原則上全額退還;如已依學員需求購買教材、樂譜、用品或其他成品,則將相關成品交付學員。
  • 學員如僅繳納訂金,並於開課前申請離班,我們不會要求學員另外補足依法可扣除金額與已繳訂金間的差額。
  • 四、開課日及課程進度的認定
  • 實際開課日、課程堂數、總課程時數及修業期間,以雙方書面或可供保存的電子紀錄所約定的內容為準。
  • 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,則依實際開始上課的日期、實際課程安排及相關紀錄認定。
  • 課程開始後才報名插班者,以報名後最近一次上課日作為開課日,並以該課程剩餘期間或剩餘時數作為退費計算基礎。
  • 五、因本店原因未開課、停班或停課
  • 因可歸責於本店的原因而未能開班上課時,我們會於原定開課日前公告並通知學員,並於原定開課日起七日內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  • 課程開始後,因可歸責於本店的原因而停班或停課時,我們會按尚未提供的上課日數或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相關費用。
  • 因天災、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而無法開課或必須停課時,我們會自事實發生次日起十日內,按剩餘課程時數比例辦理退費。
  • 前項情形如經學員同意,也可以改以補課、延期、保留課程、提供其他適當教學方式或雙方同意的方案處理。
  • 學員要求保留或轉讓課程,而我們無法接受時,將依適用法令辦理退費。
  • 未成年學員的課程終止、保留、轉讓及退費申請,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或協助辦理;退款也會通知法定代理人。
  • 六、課程退費期限
  • 課程退費原則上會在解約或終止手續完成後一個月內執行完畢。
  • 如法令或所在地主管機關另有對學員更有利的退款期限,依較有利的規定辦理。

樂器維修的取消與退費#

  • 一、檢測、估價及基本費用:
  • 樂器維修是否收取檢測費、估價費、拆裝費或其他基本費用,會在收件、檢測前或估價時向您說明。
  • 如果雙方事前沒有約定檢測費或估價費,我們不會在完成檢測後臨時增加該項費用。
  • 如果已事先告知並取得您的同意,即使您最後決定不進行維修,已完成的檢測、拆裝、評估或運送費用仍應依約支付。
  • 二、尚未確認維修前取消:
  • 在您尚未同意估價及維修內容前,可以通知我們停止後續作業並取回樂器。
  • 如已完成事前約定的檢測、拆裝或估價工作,仍應支付已約定的相關費用。
  • 如樂器是以寄送方式送修,取消後的返還方式及必要運費,會依交易方式、取消原因及雙方約定辦理。
  • 三、確認維修後中止:
  • 您同意估價、維修項目及費用後,我們會依確認內容安排工序、訂購零件及進行施作。
  • 維修進行期間如您要求中止,我們會依下列項目結算:
  • 已完成的檢測及維修工項。
  • 已投入且無法回復的工時。
  • 已使用、加工或安裝的材料及零件。
  • 已特別訂購且無法退還供應商的零件。
  • 因取消所實際發生且事前已告知的必要費用。
  • 尚未施作的維修工項不會收費;尚未使用且可以無損退回供應商的零件,會依實際退貨結果扣除必要成本後退還餘額。
  • 我們會停止後續施作,並將樂器依中止時的合理狀態返還。若部分工序中途停止可能影響樂器安全、結構或使用狀態,我們會先向您說明必要的復原處理及費用。
  • 四、客製及特別訂購項目:
  • 依您的指定而訂購、修改、加工或安裝的零件,例如指定規格拾音器、琴橋、弦鈕、特殊線路、客製上弦枕、下弦枕、塗裝或刻字,可能具有個別化或無法再次銷售的性質。
  • 相關項目是否可以取消或退款,會在確認估價或訂購前告知。
  • 僅因商品需要向供應商調貨或訂貨,不代表當然屬於法律上的客製化給付;是否屬於客製化項目,仍應依實際規格、加工內容及交易情形判斷。
  • 五、維修瑕疵及保固:
  • 維修完成後,如在維修單或估價單所載的保固期間內,發生與原維修工項相同的問題,且確認是因本店施工、安裝或所提供零件的瑕疵造成,我們會依實際情況免費重新處理、修正或更換。
  • 下列情形原則上不屬於原維修工項的免費保固範圍:
  • 不同部位或不同原因產生的新問題。
  • 樂器本身自然老化、木材變化或正常耗損。
  • 溫濕度劇烈變化、不當保存、摔落、碰撞、進水、受潮或太乾燥。
  • 消費者或第三人自行拆裝、調整、修改或維修。
  • 使用不相容零件、錯誤電源或不當使用所造成的損害。
  • 是否屬於保固範圍,應依送修前後紀錄、維修項目、樂器狀況及實際原因判斷。
  • 本店提供的維修保固,不會排除或限制消費者依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法令所享有的權利。

門市當面購買商品的退換貨#

  • 消費者在門市當面檢視、試彈或確認商品狀況後購買,通常不屬於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,因此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的七日無條件解除權。
  • 門市購買的商品如沒有瑕疵,僅因尺寸、音色、手感、顏色、外觀偏好或購買後改變心意,本店原則上沒有無條件接受退換貨的義務。
  • 本店如另外同意換貨、折抵或其他處理方式,會依商品狀態、購買時間及雙方個別約定辦理。
  • 商品有瑕疵時:
  • 商品交付時,應具備通常應有的品質、功能及雙方所約定或保證的品質。
  • 收到商品後,請依商品性質儘速檢查。如發現非因使用不當、人為損壞或正常耗損造成的瑕疵,請儘速通知我們。
  • 我們會依瑕疵程度、商品性質、保固條件及適用法令,提供檢查、修復、更換、減少價金、解除契約或其他適當處理方式。
  • 商品存在瑕疵時,並非所有情況都一定可以直接要求退款;如解除契約依具體情況顯失公平,可能依法以修復、更換或減少價金等方式處理。
  • 消費者依規定通知瑕疵後,相關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的權利,應在法定期間內行使。
  • 展示品、二手品及特定狀況商品
  • 展示品、二手商品、寄售商品或具有特定外觀及使用痕跡的樂器,會在交易前盡可能說明已知的外觀、維修及使用狀況。
  • 交易前已明確揭露,且消費者已實際檢視並接受的外觀痕跡或特定狀況,原則上不會再以同一事項主張為未告知瑕疵。
  • 未事先揭露的隱藏瑕疵、影響正常功能的問題,或商品不具備本店明確保證的品質者,不受前項限制。

電話、LINE、網路或蝦皮購買商品#

  • 消費者透過電話、LINE、電子郵件、社群平台或蝦皮購物訂購商品,且在訂約前未能實際檢視商品時,原則上屬於通訊交易。
  • 符合通訊交易七日解除權規定,且不屬於法律所定合理例外情形時,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後七日內解除契約。
  • 消費者可以在期限內採取下列任一方式行使解除權:
  • 將商品交運退回。
  • 以電子郵件通知我們。
  • 以LINE或其他可供保存的文字訊息通知我們。
  • 以書面通知我們。
  • 依蝦皮購物平台的退貨退款功能提出申請。
  • 行使法定七日解除權時,不需要說明退貨理由,也不需要負擔退回商品所需的必要運費。
  • 蝦皮訂單請優先透過蝦皮App或平台所提供的退貨退款功能提出申請,以保留完整的訂單及物流紀錄。
  • 商品拆封與必要檢查:
  • 七日解除權是讓消費者在無法事先檢視商品的交易中,取得合理檢查及考慮機會,但不等同於無限制使用商品的試用期。
  • 消費者可以在確認商品外觀、內容物、規格及基本功能所必要的範圍內拆封及檢查。
  • 我們不會僅因為商品外盒已拆封,就直接拒絕消費者依法行使七日解除權。
  • 商品原包裝、附件、贈品、說明書及保固文件如有保留,將有助於商品完整返還,但不得僅因包裝拆封或輕微損傷,就一律取消法定解除權。
  • 如果消費者的使用已超過檢查商品所必要的程度,造成商品毀損、零件缺少、明顯使用痕跡或客觀價值減少,消費者仍可能依法行使解除權,但應依實際情況負擔商品價值減少或無法回復部分的合理金額。
  • 商品因單純拆封、必要檢查,或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原因發生變化,不會因此要求消費者賠償。

不適用七日解除權或需另行處理的情形#

  • 一、法定合理例外
  • 通訊交易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且我們已在交易成立前明確告知時,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權:
  •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除契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。
  • 依消費者指定要求製作的客製化給付。
  •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  • 經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  •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完成的線上服務,且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後始提供。
  • 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。
  • 其他依法公告的合理例外情形。
  • 二、客製化商品及服務
  • 依消費者指定木料、尺寸、顏色、線路、刻字、塗裝、零件配置或其他特殊規格製作的樂器、零件或服務,可能屬於依消費者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。
  • 我們會在接受訂單前,明確告知客製項目、價格、製作內容、取消條件,以及是否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
  • 一般現貨商品、既有規格商品或僅由供應商調貨的商品,不會只因為需要訂貨,就當然被視為客製化商品。
  • 三、門市購買的消耗品
  • 在門市當面購買且已拆封或使用的弦、彈片、保養油、清潔用品及其他消耗品,如商品本身沒有瑕疵,原則上不接受因改變心意所提出的退換貨。
  • 商品在交付時即有瑕疵、內容物錯誤或不具備約定品質者,不受前項限制。
  • 四、人為損壞及不當使用
  • 下列情形通常不屬於商品原有瑕疵或本店應負責的保固範圍:
  • 摔落、碰撞、進水、過度受潮或乾燥。
  • 使用錯誤電壓、電源或不相容配件。
  • 未依正常方式安裝或使用。
  • 消費者或第三人自行拆裝、改裝或維修。
  • 因正常耗損、天然木材變化或使用環境造成的變化。
  • 前述情形不會當然排除通訊交易的法定解除權,但如因此造成商品毀損或價值減少,仍應依實際情況處理回復原狀及價值減損問題。

退款方式、期限與費用#

  • 一、退款方式
  • 退款原則上以原付款方式辦理。
  • 現金付款可採現金或雙方同意的銀行匯款方式退還。
  • 銀行轉帳付款原則上退回原付款帳戶;如因帳戶限制或其他合理原因無法退回原帳戶,會與您確認其他退款帳戶。
  • 信用卡付款原則上辦理原卡退刷。
  • 蝦皮訂單的款項由蝦皮平台依付款方式及平台流程辦理退款。
  • 二、通訊交易退款期限
  • 消費者依法解除商品契約時,我們會在取回商品或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的次日起十五日內,返還已支付的價金。
  • 消費者依法解除服務契約時,我們會在收到解除服務契約通知的次日起十五日內,返還依法應退還的價金。
  • 如消費者先以文字通知解除商品契約,我們會依約定方式安排取回或請消費者退回商品;商品退款期限依法自我們取回或收到退回商品的次日起計算。
  • 三、課程退款期限
  • 課程退費會在解約或終止手續完成後一個月內執行完畢。
  • 法令或所在地主管機關另有較短或更有利的退款期限時,依較有利的規定辦理。
  • 四、其他退款
  • 門市商品、維修服務或其他不屬於法定七日解除權的退款,會在雙方確認取消原因、商品或樂器狀況、應退金額及退款方式後儘速辦理。
  • 信用卡退刷、銀行入帳及蝦皮平台退款的實際顯示時間,可能因發卡銀行、付款機構、結帳日或平台作業時間而有所不同。
  • 五、手續費及運費
  • 我們不會僅因消費者依法申請退款而另外收取退款手續費。
  • 依法計算的課程退費扣除額、已完成的維修工資、已使用材料、不能取消的客製項目,以及商品因超出必要檢查所造成的價值減少,不屬於退款手續費。
  • 消費者依法行使通訊交易七日解除權時,退回商品所需的必要運費由我們負擔。
  • 非屬法定解除權的自願退換貨、維修中止、錯誤地址、無人收件或其他可歸責於消費者的運送費用,依雙方約定及實際情況辦理。

如何申請退款或退換貨#

  • 您可以透過下列方式與我們聯絡:
  • 電話:(02)2621-0030
  • 電子信箱:touchwood5118@gmail.com
  • LINE官方帳號
  • Facebook或Instagram私訊
  • 親自前往門市
  • 蝦皮購物平台的退貨退款功能
  • 門市地址: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35巷12號2樓。
  • 申請時建議提供的資料
  • 為了協助確認交易及加快處理,建議提供:
  • 購買、報名或送修日期。
  • 訂單編號、收據、課程資料或維修單號。
  • 商品、課程或維修項目名稱。
  • 姓名及聯絡方式。
  • 希望辦理的退款、退費、取消或更換方式。
  • 七日解除權申請
  • 行使法定七日解除權時,不需要說明理由。
  • 為保留申請紀錄,建議以電子郵件、LINE、蝦皮平台或其他可供保存的文字方式提出。
  • 您也可以先以電話詢問處理方式,但仍建議補充文字通知或直接在期限內交運退回商品。
  • 商品瑕疵申請
  • 如主張商品瑕疵,建議提供商品整體、瑕疵位置、包裝及配件的照片或影片,以利我們先行了解狀況。
  • 無法提供照片或影片,不會當然喪失依法享有的瑕疵擔保或保固權利;必要時仍可將商品送回門市或依雙方約定方式檢查。
  • 維修取消或爭議
  • 維修取消或退費申請,請提供維修單號、送修日期、樂器資料及原估價內容,以便確認已完成工項、已使用材料及實際進度。

消費爭議、本政策效力與修訂#

  • 本政策用於公開說明觸木音樂處理取消、退費、退款及退換貨的基本方式,不會排除或限制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。
  • 定型化契約條款應符合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。如條款內容有疑義,依法應作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。
  • 若您對商品、服務或退款處理結果有疑義,可以先向觸木音樂提出申訴。我們會自收到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。
  • 如未獲妥適處理,您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團體、消費者服務中心、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,或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。
  • 消費爭議也可以依法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
  • 如需透過訴訟處理,管轄法院應依消費者保護法、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認定。本政策不以本店所在地法院作為排除其他法定管轄法院的唯一法院。
  • 本政策如有未盡事宜,依適用法令、個別契約、交易平台規則、誠實信用及公平原則處理。
  • 本政策的修訂會公布於本頁面並更新日期。修訂後的政策原則上適用於修訂生效後成立的交易,不會任意追溯變更已成立交易的權利義務。
  • 初次公布日期:西元 2026 年 9 月 1 日
  • 本版生效日期:西元 2026 年 9 月 1 日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西元 2026 年 9 月 1 日